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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讓我出獄的人 我就是那些知道他們的不公平並試圖起訴他們的人。
他們串通一氣,顛倒黑白地起訴我,把我定為罪犯。
怎麼、、、怎麼、、、、會有這樣的法律!
我努力工作是為了讓很多人過上好日子,我把所有的錢都花在了讓貧困、困難、
困難的人們過上好日子上。
所以我做了一個前科犯,,,,
到底是什麼法律允許那些腦子不好、想經營公司、想過好日子的老總和職業經理
人?
我完全無法理解,,,,,,荒謬,,,,,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?
我們如何才能接受這種情況?
最後我向家人提出與孩子離婚。
我還勸說孩子的媽媽不要再看孩子了,離婚。
我沒有信心看著孩子們的眼睛... 。
我甚至不能承認我是刑滿釋放人員
我現在的人,,是我的孩子們最尊敬的父親… 。
身為刑滿釋放人員的父親,我沒有信心和孩子們一起生活。
我連看孩子一眼的勇氣都沒有。
所以,我這一生把榮譽看得比生命還重要。
我失去了我的榮譽,我失去了我的錢,我失去了我所有的土地,我所有的資產。
半坡,別人的辦公室,空蕩蕩的,關門前一間辦公室,,,,
不用繳房租就用,,,,,短時間使用,,,,,
我就是這樣的,,,,,
在半坡的時候,,,,,,,
時間過去了,我再也不想出現在人們面前了。
清理了狗和豬,我向自己保證,我再也不會與人交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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