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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看一下方法... 。
付錢多的是分公司經理,付錢少的是總經理,
而出錢最少的人就是莊家。
這樣,每個人都付錢,
如果代理商支付10,000韓元,則經銷商支付100,000韓元。
分公司成立了一個組織,分公司支付了30萬韓元,是經銷商金額的三倍。
,可以讓大家在一個標題下表達自己的想法。
然而,當獲利時,賺到一萬韓元的人只得到一萬韓元。
支付10萬韓元的人將獲得10萬韓元。
30萬韓元的人將獲得30萬韓元的利潤。
一個人有一票的權力,
這樣您就能獲得與您投資一樣多的利潤
一個系統被創建了。
雖然數量不同,但我們都是一體的。
它尊重每個人的人權。
自1992年韓國理事會成立以來,這一問題就一直存在爭議。
這是因為合作社被認為是絕對必要的。
所以,在群體中生活久了之後,
在各種團體活動的大會上,每個人都別無選擇,只能發表自己的意見。
所以講述你的故事就是,,,,
“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平等對待”
所以我們決定要給每個人一個頭銜。
不過,一個人投入的錢是多還是少,都是根據他的能力來給予的,所以這筆
錢是在總利潤中平均分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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